辅导期津贴发放方式:营业部经理:每月考核累计指标,辅导期津贴累计达成累计通算(原通算方式):若达到当月累计的各项指标,则予以发放奖金;若达不到相应月份的全部累计指标,当月不予发放;达到相应月份全部累计指标,则之前未发放的奖金可获补发,否则不予补发。
收展处经理:在辅导期的各对应月,各项奖金发放标准均达成的,予以发放该月辅导期奖金;未能达成各项奖金发放标准的,则该月奖金不予发放;达到相应月份全部累计指标,并且自辅导期始至该月的各月有效人力累计之和大于等于发放标准中的自辅导期始至该月各月有效人力累计之和,则之前未发放的奖金在该月一并补发。
优秀代理人聘才成功维持奖励:聘才业务经理(UM)/收展处经理(SZC1)在通过辅导期考核后的次月起,直辖部连续三个自然月3000P人力≥20人,给予聘才人员10000元津贴奖励。
优秀代理人的津贴、奖励发放标准的使用说明:每月考核累计指标,辅导期津贴累计达成累计通算(原通算方式):若达到当月累计的各项指标,则予以发放奖金;若达不到相应月份的全部累计指标,当月不予发放;达到相应月份全部累计指标,则之前未发放的奖金可获补发,否则不予补发。聘才团队在第二年的团队继续率低于88%者,公司有权追回该主管所获得的全部辅导期津贴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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