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拟引进的收展组经理、收展处经理可设立筹备期,筹备期时间为2个月,逾期仍未筹备成功者,经报备总公司组织发展部同意后允许延长1个月筹备期。筹备期起始时间以筹备收展组、收展处经理在CMS系统中入司日期为准。
分公司引进的收展组经理、收展处经理须具备以下组织架构方可进入辅导期:3.分公司引进的收展组经理、收展处经理在辅导期结束前,不得接管任何现有团队,并且在通过辅导期维持考核后必须通过第一次基本法维持考核(未进入观察期)方可接管申请接管现有团队。
新人(不含筹备主管)出勤津贴(SZE0):筹备团队的新人,自准备好入司材料、参加新人岗前培训结训并从上工号次日起至主管筹备结束之日期间内,个人累计FYP≥3000 元者,可按其期间内实际系统出勤天数,给予30 元/天的筹备出勤津贴,最长时间为60天。
架构式代理人在辅导期结束后,未达到下列维持考核条件之一,自次月起做降级处理,并按照维持考核后的级别纳入基本法:所有优秀代理人按基本法中的相关规定接受清退考核,但在辅导期内不接受基本法晋升与维持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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