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展人员的收费量按主险保单件数设置,原则上每月不超过30件,但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进行调配。当收展人员主险保单件数总量达300件时,公司将不再对其分配新的续期保单。
\ 2、计件津贴:计件津贴按月发放,分上门收费件和转帐件两类;
上门收费件:5元/件,转帐件:5元/件,
对当月到期(包括分配时已进入宽限期或失效)且在当月收回的保单
一律按8元/件给予奖励;
对失效保单有两次(含)以上未缴费的,计件津贴按1件计算,但附加
险的续保等同主险。
3、复效奖金:指对公司分配给收展人员时已处于失效的保单,经收
展人员做工作而复效的保单,复效时按正常收费件计计件工资,每季
末根据本季度复效件数,再给予每件8元的奖励。对分配至收展员后
而失效的保单,若发生复效不享受此项奖励。对失效保单两次以上
(含)未缴费的,复效奖金以一次奖励为限。
(一) 引才奖:收展员以上职级人员所推荐或引进的人员在其通过试用
考核的当月向引才者奖励400元;被引进人员第一次收展员日常考核
合格的当月,再奖励400元。
(一)收展人员的保险福利待遇参照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
市分公司《个人代理人管理办法》相关文件,并按相对应的个人代理
人职级执行。其中收展员、收展主任对应于业务主任;高级收展主任、
资深收展主任对应于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收展组经理对应于组
经理;收展处经理对应于处经理。
(二)收展人员养老金提取对象为:收展员以上职级人员享受养老金
待遇。提取方式同《个人代理人管理办法》。
公司根据收展人员每月收入(销售系列人员的每月业务佣金、绩效津贴、管理系列人员的每月业务佣金、绩效津贴、管理津贴的合计数)按月提存养老基金,个人提存每月收入的3-10%,公司提存每月收入的3-15%,存入本公司为每位收展人员建立的“养老基金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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