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升高职级后,新人责任津贴与个人月度奖不兼得,择高发放。若见习客户经理在上岗后6个月内晋升至业务经理,仍可享受新人责任津贴直至满6个月为止。若见习客户经理在上岗6个月后晋升至业务经理,则不再享受新人责任津贴。若晋升高职级后发生降级的,不再享受新人责任津贴。首年12个月双佣,提升新人收入——老基本法中低档非双佣,且下半年的新人责任津贴打半折;津贴靠档与绩优挂钩,设为3000C倍数,引导新人绩优;不分地区,全国统一标准——老基本法中山东、河南低档津贴更低;鼓励新人6个月内晋升,促进新人留存。
组季度奖=组季度累计FYC×计提比例,与管理津贴、自主经营津贴利益档位标准统一,便于记忆、主管自我追踪;组管理利益叠加计提,最高46%:组管理津贴34%+组自主经营津贴6%+组季度奖6%;主管个人FYC多重计提,最高53%:个人季度奖7%+组管理津贴34%+组自主经营津贴6%+组季度奖6%;主管直接增员利益叠加,最高61%:增员奖15%+组管理津贴34%+组自主经营津贴6%+组季度奖6% 。传家人资格,1.入司满8年(含)以上的业务总监及以上职级主管;2.退休时个人和所辖团队继续率≥85%。二)、继承人资格,1.退休人员的配偶或子女;2.继承人入司满两年且个人晋升为业务经理(含)以上职级;3.获得退休人员所辖团队60%(含)以上主管同意;4.通过公司任职资格考察。三)、继承人权益1.直接任命继承人为退休人员相应职级;2.继承人享受该职级本办法的全部权益,并接受本办法考核;3.继承人履行退休人员全部管理职责,并对各项管理指标负责。
其他说明,1.退休人员与我司解约后,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人寿保险相关的行业。一旦发现重新从事保险行业,则继承人权益立即终止,相关利益停止发放。2.“退休人员”指年龄满60周岁,最近一次连续签约满8年的业务总监及以上职级的主管且主动解约,被公司清退的营销员不享受该权利。3.若无满足条件的继承人,则退休人员所辖团队由公司安排。在复保,建自己的家族企业!享受到队伍产权的永久保护!《基本法(2019版)》考核篇各层级晋升、维持标准中凸显个人绩优;基本法利益靠档与考核标准相结合;高标准晋升、低标准维持,保护主管产权;鼓励见习业务经理晋升,稳固主管直辖组架构。
基本法考核设计,从低职级到高职级,自下向上逐级考核;每个职级考核,先维持考核计算,后晋升考核计算;不满考核期,按照入职月数÷考核期月数×考核标准,如:8月入司的业务经理在9月份按照2/3指标考核;全指标考核,100%达标。晋升考核继续率要求90%,维持考核继续率要求85%;各项指标达到晋升职级的1.5 倍,可在同一层级内越级晋升,但不能跨层级越级晋升。一线队伍唯有从《基本法》中才能获得高而稳定的收入,政策、方案仅仅是润滑剂;寿险最大的魅力不在于佣金制,而在于管理津贴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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