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健康险业务审批,引导业务健康、规范发展。总公司特制定2018年度承保政策。各中支公司业务报批需按要求执行,不得随意突破,做到业务合规,审批规范。业务审核范围,(一)超过分公司核保权限或业务管理授权的业务;(二)需要增加自留额或办理临时分保的业务;(三)使用非我公司报备的标准主险条款或附加险条款的业务;(四)因特殊需求拟承保的禁止承保业务;(五)不记名承保的团体业务;(六)上年度健康保险业务综合成本率大于100%的机构。
禁止承保的业务,(一)健康险业务异地承保的如下情形:1.投保单位的注册地或者住所所在地不在承保机构所在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2.投保人主要营业场所所在地不在承保机构所在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3.承保时50%以上被保险人住所所在地不在承保机构所在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4.承保时50%以上保费缴纳来源所在地不在承保机构所在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二)健康险业务预期综合成本率超过100%;(三)突破条款费率规章的健康险业务;(四)健康险业务的承保期限超过一年(不含)。
承保政策的考核与评价,严格禁止承保劣质险种业务,对于已在承保政策中明确禁止承保的业务,将严格执行承保政策,不予承保,但满足下述条件之一的,经报总公司审批同意后可承保:1、一揽子业务包含禁保类业务且一揽子业务盈利的;2、续保业务往年承保盈利的;3、至少有以往三年清单级数据表明业务承保盈利的新保业务;4、某地区的某一类风险业务有三年以上行业数据证明整体承保盈利。一揽子业务范围:指与申请业务同时承保的其他险种业务,不含历史年度保单、未来年度保单。涉及一揽子业务的,上报前需会签中支公司相关业管部门意见(涉及其他险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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