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二:年度完成不低于5万财险且不低于10万寿险,再加其他业务(基金、卡单),年度累计30万标准销售额。标准二:年度完成不低于10万财险且不低于30万寿险,再加其他业务(基金、卡单),年度累计150万标准销售额。标准二:年度完成不低于20万财险且不低于60万寿险,再加其他业务(基金、卡单),年度累计300万标准销售额。
其直接增员营销员按当月完成的寿险标保X3%奖励;营销员以及营销主任等级仅限2014年可拿增员奖。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