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利好国务院发文鼓励购买健康保险
2014年11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发布,要求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健康保险产品供给,丰富健康保险服务,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保之外的需求。
《意见》明确:商业健康保险是由商业保险机构对因健康原因和医疗行为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主要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以及相关的医疗意外保险、医疗责任保险等。
同时,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加强健康风险评估和干预,提供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养生保健等服务,降低健康风险,减少疾病损失。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针对不同的市场设计不同的健康保险产品。
根据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探索开发针对特需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和检查检验服务的健康保险产品。
开发药品不良反应保险。
商业健康保险有哪些?
发展失能收入损失保险,补偿在职人员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的收入损失。
适应人口老龄化、家庭结构变化、慢性病治疗等需求,大力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长期商业护理保险。
开发中医药养生保健、治未病保险产品,满足社会对中医药服务多元化、多层次的需求。
积极开发满足老年人保障需求的健康养老产品,实现医疗、护理、康复、养老等保障与服务的有机结合。
鼓励开设残疾人康复、托养、照料和心智障碍者家庭财产信托等商业保险。
商业健康保险有哪些?
《意见》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立市场体系完备、产品形态丰富、经营诚信规范的现代商业健康保险服务业。实现商业健康保险运行机制较为完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服务领域更加广泛、投保人数大幅增加,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显着提高。
据统计,目前,70%的人存在亚健康疾病,72%的人可能患有重大疾病。而一旦患病,不仅要承受身体的痛苦,更要有三笔费用要花:治疗费、康复费、收入损失费。
购买健康保险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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