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小寿险公司的范围界定
目前,大保险公司与中小型保险公司的界定没有明确统一的标准。一种是
按照公司规模划分,同时满足保费收入超过10亿元和实收资本超过5亿元的公司
称为大型保险公司,不满足上述条件的称为中小型保险公司。另一种是按照保
费收入占据的市场份额划分。麦肯锡基于中国的市场环境,将保费收入占市场
份额低于5%的保险公司界定为中小型保险公司。本文采用后一种方法即将公司
当年人身险原保费收入占当年寿险市场总保费收入的比例低于5%的公司称为中
小型寿险公司。
(二)中小寿险公司数量及市场份额
在我国公布数据的83家寿险公司中,保费收入占市场份额的比例达到5%的大
寿险公司只有中国人寿、平安寿险、太保寿险和新华保险,仅这四家寿险公司就占
寿险市场将近46.44%的份额。市场份额在1%~5%的寿险公司有16家,其余63家为份
额不足1%的小公司。(三)中小寿险公司的特点
大寿险公司有着雄厚的资金以及品牌效应,抢占了市场先机,有很强的客
户黏性,占据了市场的较大份额。而中小型寿险公司不仅面临着与大公司的竞
争压力,而且有着与同规模企业竞争的困境。另外,中小型寿险公司自身存在
一些问题,影响其发展。
相对较大的寿险公司而言,中小型寿险公司有以下特点。一是数量多,我
国现有寿险公司有90多家,中小型寿险公司占比超过九成;二是公司成立时间
长短不一,大部分寿险公司成立时间较短,没有丰富的经营经验,缺乏成熟的
体系,容易错失发展的机会;三是业务规模都不大,在公布数据的79家中小型
寿险公司中,保费收入占市场份额1%以上的公司仅有16家,63家公司市场份额
不足1%。
(四)中小寿险公司的优势与作用
中小型寿险公司发展虽然面临许多困难,但仍有自身的优势和作用。
一是增进市场活力,优化市场环境。中小寿险公司相对大型寿险集团而言
有自身独特的优势:企业组织结构层次少、内部信息畅通、对市场变化反应敏
捷;产品结构相对简单、调整方便、周期短;经营方式机动灵活,可根据市场
竞争的需要自主决定和调整。大寿险公司大多以股东为导向,需要考虑股东对
利润的期望、原有销售渠道和品牌形象等多种因素,在经营策略和定价上没有
完全的自主权,而中小寿险公司可以做到以需求为导向,在利润上可以作出让
步,公司转型相对容易。因此,大量中小寿险公司的存在对大型寿险集团造成
压力,增强保险市场活力。世界大多数发达国家的寿险市场均接近于完全竞争
市场,市场供给主体较多,竞争较充分。例如,拥有当今世界上最大保险市场
的美国,2022年末有6000多家各类保险机构,既有像美亚、通用、旅行者等一
大批国际性的大公司,也有为数众多的专业性、区域性保险公司及保险合作社
等组织。它们既相互竞争又互为补充,形成了美国保险市场的多层次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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