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计划介绍
意外险意义与作用
意外风险无处不在,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意外伤害发生概率与年龄、性别无关,因此,意外风险防范措施显得尤为重要。意外伤害对个人和家庭的伤害表现在身体、心理和财务三个方面,包括身体伤害、心理负担和财务失衡。意外险对个人和家庭的意义与功用在于提供意外伤残保障、意外身故保障和意外医疗保障,以低保费高保障的方式延续被保险人的爱与责任。
意外险营销的优势
意外险营销具有低保费、高保障、销售简单等优势。产品简单,便于转介绍客户,线上投保操作简单。此外,意外险作为销售保险的敲门砖,有助于积累客户资源,提升销售人员客户拜访量,增强新人销售信心,利于新人留存,有益团队的活动量管理,同时也是日常开销的好出处,每单提取佣金,提升收入,填补日常展业成本。
不同年龄段如何选择意外险
未成年人投保应关注安全意识差、淘气好动的特点,保障范围要广,关注意外医疗保障。老年人投保应注重意外医疗和住院津贴保障,因为身体机能下降,恢复能力变差。成年人投保应保障额度充分,因为家庭责任重。
京安泰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产品
京安泰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保障范围包括限定范围和不限定范围的意外伤害。限定范围主要针对五类交通工具意外伤害,包括航空、轨道交通工具、轮船、营运汽车、非营运汽车意外伤害。不限定范围则涵盖其他范围内被保险人遭受的意外伤害。
基本责任
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本公司按所选保障范围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意外伤残保险金: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进行评定,并按评定结果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所选保障范围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可选责任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指定医疗机构诊疗,本公司按约定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住院诊疗,本公司按约定给付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
责任免除
责任免除包括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保险人自杀;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等情形。
保险事故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通知本公司,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您可以申请解除本合同。自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本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对已发生保险金给付,或已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但尚未支付保险金的情形,本公司不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本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
职业或工种的确定与变更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变更其职业或工种的,您或被保险人应于职业或工种变更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
年龄错误
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在投保书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投核保规则
投保年龄为出生28天至65周岁(含),缴费方式为趸交,保障期间不超过1年,无犹豫期。生效日期为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开始生效。职业类别限制为限定范围不限职业类别;不限定范围1-4类。投保渠道为京保通线上投保。
可投保计划
产品计划包括京安泰意外险赠险计划、京安泰综合意外险计划和京安卡(少儿版),保险期间为1年,总保费分别为赠险、100元、169元。保险责任包括人身意外伤害身故/伤残、意外伤害医疗、意外住院津贴和航空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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