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满足市场需求,回归保险保障市场需要一款这样的保险:满足客户保障各种长期意外风险的需求解决复杂交通情况下,驾乘交通、轮船汽车、列车航空的强烈需求保障至80岁,诠释对家庭的爱与责任风险无处不在,意外防不胜防台风“杜苏芮”致福建逾145万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30.53亿元数据图片来源:中国新闻网 2023-07-30 09:16:56齐齐哈尔第34中学体育馆坍塌事故共造成11人死亡数据图片来源:新华社 2023-07-24 13:06意外无法预测但我们可以提前做好保障规划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23年保险业经营情况:2023年人身险收入37640亿元,同比增长9.91%,人身险赔付支出9712亿元,同比增长25.67%。从单家人身险公司的理赔报告来看,理赔金额同比亦呈现普涨的态势,部分险企的理赔金额呈现了两位数的增长,大幅高于其保费收入增长幅度。
——信息来源:第一财经产品解析02具体以条款为准,保险责任10、列车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说明:仅供参考,具体保险责任请以产品条款为准。保险责任解析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以下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满期保险金=年交保险费 ×已交费年度数年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年交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保险费率,按照触发保险金给付的事件发生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和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计算。已交费年度数:触发保险金给付的事件发生在交费期间内的,已交费年度数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触发保险金给付的事件发生时所经过的整年数加1;触发保险金给付的事件发生在交费期间外的,已交费年度数等于保险合同上载明的交费期间(年数)。1、满期保险金(年交情况下,100%所交保费)2、非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年交情况下,已交保费的一定比例)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以下规定给付非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非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年交保险费×已交费年度数×给付比例。其中,给付比例按下表规定: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到达年龄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到达年龄 给付比例不满41周岁160%满41周岁但不满61周岁140%满61周岁120%全残:具体定义见“9.1 全残定义”;到达年龄:指被保险人投保年龄,加上当前的保单年度数,再减去1后所得的年龄。说明:仅供参考,具体保险责任请以产品条款为准。说明:仅供参考,具体保险责任请以产品条款为准。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3、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0倍保额)4、驾乘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20倍保额)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个人非营业车辆或公务车时因交通事故而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倍给付驾乘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说明:仅供参考,具体保险责任请以产品条款为准。什么是个人非营业车辆或公务车? 个人非营业车辆: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登记的使用性质为非营业性运输(非营运)。
且行驶证记载所有人为个人的机动车,并须符合以下规定:(1)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术语和定义 第1部分:类型》(GB/T3730.1-2022)中的“乘用车”定义;(2)有合法有效行驶证;(3)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或临时物品;(4)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5)上述汽车如从事以营利为目的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的行为,或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均不属于本合同定义的个人非营业车辆范畴。摩托车、拖拉机、营运车从事非营运活动也不属于本合同定义的个人非营业车辆范畴。公务车:指同时符合以下四条规定的车辆:(1)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术语和定义 第1部分:类型》(GB/T3730.1-2022)中的“乘用车”或“小型客车”定义;(2)在中国境内登记,登记的使用性质为非营业性运输(非营运),登记的所有人为法人单位或社会团体机关且有合法有效机动车行驶执照的机动车;(3)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或临时物品,乘用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小型客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17座;(4)上述汽车如从事以营利为目的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的行为,或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均不属于本合同定义的公务车范畴。营运车从事非营运活动也不属于本合同定义的公务车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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