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伴一生永享幸福开发背景产品介绍案例演示让每个家庭拥有保障和幸福PART. 01对客户的好处ü 好处1:市场波动、客户对于安全稳健产品的需求提升,该产品保单价值、基本保险金额写入合同,满足客户需求;ü 好处2:该产品为终身型产品,可以满足客户对于稳健增长、资产配置、财富传承等多方面长期需求。对银行的好处ü 好处1:该产品保单价值、基本保险金额写入合同,利益确定,不易销售误导;ü 好处2:可帮助客户丰富资产配置产品库,利于留存客户、行外吸金、并助力提升中收。
背景综述举例:近来监管对于产品定价利率的要求日趋严格,并且要求对增额终身寿险的减保条件进行明确 ,基于以上两点,故PART. 02财富安全:波动的时代,写入合同的安全利益、终身相伴稳健增长:时间的增长,带来现价的年年递增、厚积薄发应急周转:人生的愿景,可以选择保单贷款、从容规划福缴费期间被保险人年龄趸交出生满28天至75周岁3年交出生满28天至75周岁5年交 出生满28天至70周岁6年交/10年交出生满28天 至60周岁保险责任交费方式保险期间投保年龄起售金额趸交10000元期交3000元以千元递增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终身等待180日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 日起 180 日内(含 180 日当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公司向您退还保险合同已交保险费,保险合同终止。 这180 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的无等待期。犹豫期从您首次收到保险合同并签收之日起 ,有15日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内请您认真审视保险合同,如果您认为保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公司将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解除保险合同时您需要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 ,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 自保险公司收到您的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 ,保险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退保损失如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保险合同(简称退保) ,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合同和您的有效身份证件。自保险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保险合同终止。
保险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保险合同的保单价值。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保单价值也称现金价值,指保险合同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保险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如实告知义务 保险公司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如实告知义务等详见《国华永享福终身寿险条款》投保知等待期后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1.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前(不含18周岁)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保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保险合同的保单价值。
2.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后(含18周岁)身故或全残 ,保险公司按如下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1)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的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前(含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身故或全残 ,保险公司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①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保险合同的保单价值;②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保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
(2)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的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后(不含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以下三项中金额最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①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所在保单年度的年度基本保险金额;②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保险合同的保单价值;③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保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其中“累计已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中具体比例如下: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年龄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年龄等待期后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 ,保险公司按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前(不含18周岁)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保险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保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保险合同的保单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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