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团体悦享港湾终身寿险(万能型)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方” 指投保人,“我方” 指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合同” 指您方与我方之间订立的“建信团体悦享港湾终身寿险(万能型)合同”。1.您方与我方的合 同1.合同构成本合同是您方与我方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由保险单及其所载的条款、投保单以及有关的声明、批注及其他约定书构成。若我方需要对上述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亦视为本合同的构成部分,其效力与正本同。本合同的代码为GULD。1.2合同成立与您方提出保险申请、我方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生效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见释义)及保险费约定支付日以该日期计算。我方自合同生效日24时起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1.3投保范围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不以购买保险为目的而组成的团体可作为投保人,以与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为被保险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投保团体属于其他不以购买保险为目的而组成的团体的,投保人可以是特定团体中的自然人。投保人可为其团体成员及成员配偶、子女、父母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应符合我方当时的规定。1.4犹豫期自您方收到本合同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5个自然日为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方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方认为本合同与您方的需求不相符,您方可以在此期间向我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申清。
您方申请解除合同时,请填与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方提供下列资料:(1)保险合同:(2)您方的有效身份证件(见释叉)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自我方收到书面申请(若为邮寄,则以寄达邮戳日为准)的当日24 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我方将向您方退还本合同实际支付保险费(见释义),本合同终止。若您方或受益人于犹豫期内向我方提出理赔申请或本合同是由其他险种的约定变更而来者,则您方不得在此期间内向我方申请解除本合同。2.我方提供 的保障2.基本保险金本合同每一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方与我方在投保时约定,并载于本合同颇的保险单.上。
若每一被保险人或指定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按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而发生变更,则以最后一次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为未成年人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领,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本合同的保险青任分为疾病身故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您方应在投保时选择投保其中一项保险责任。保险責年日万金单上载明为准。若保险责任未在保险单上载明,我方不承担相应的保康1 L0若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贝安以下两者之和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下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I)该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个价值;... (2)该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物。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我方按以下两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
本合同下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1)该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个人账户价值;(2)该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方对该被保险人不承担给付本合同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释义)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释义),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释义),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见释义)的机动车(见释义)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方对本合同下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并向该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除投保人本人)退还本合同下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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