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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理财培训股票基础知识股市常识24页.pptx

  • 更新时间: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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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基础知识股市常识股票基础知识一、什么是股票股票是股份证书的简称,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股东的一种有价证券,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股票代表着其持有人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每一股同类型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即“同股同权”。这种所有权是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等。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股票一般可以通过买卖方式有偿转让,股东能通过股票转让收回其投资,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股票持有者凭股票从股份公司取得的收入是股息。股息的发派取决于公司的股息政策,如果公司不发派股息,股东没有获得股息的权利。

优先股股东可以获得固定金额的股息,而普通股股东的股息是与公司的利润相关的。二、股票的种类1.普通股股票所谓普通股股票,就是持有这种股票的股东都享有同等的权利,他们都能参加公司的经营决策,其所分取的股息红利是随着股份公司经营利润的多寡而变化。而其他类型的股票,其股东的权益或多或少都要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特点:①它是股票中最普通、最重要的股票种类。②普通股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标准股票,其有效期限是与股份有限公司相始终的,此类股票的持有者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股东。③普通股股票是风险最大的股票。权利:①通过参加股东大会来参与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②具有分配公司盈余和剩余资产的权利。③具有优先认股权。当股份公司为增加公司资本而决定增资扩股时,普通股股东都有权按持股比例优先认购新股,以保证普通股股东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的控股比例不变。是指持有该种股票股东的权益要受一定的限制。

优先股股票的发行一般是股份公司出于某种特定的目的和需要,且在票面上要注明“优先股”字样。优先股股东的特别权利就是可优先于普通股股东以固定的股息分取公司收益并在公司破产清算时优先分取剩余资产,但一般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其具体的优先条件必须由公司章程加以明确。优先权:①在分配公司利润时可先于普通股且以约定的比率进行分配;②当股份有限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可先于普通股股东分取公司的剩余资产;③优先股股东一般不享有公司经营参与权,即优先股股票不包含表决权,优先股股东无权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但在涉及到优先股股票所保障的股东权益时,优先股股东可发表意见并享有相应的表决权;④优先股股票可由公司赎回。

由于股份有限公司需向优先股股东支付固定的股息,优先股股票实际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举债集资的形式,优先股股东不能要求退股,却可以依照优先股股票上所附的赎回条款,由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赎回。股票基础知识累积优先股股票是指在上一营业年度内未支付的股息可以累积起来,由以后财会年度的盈利一起付清。非累积优先股股票是指只能按当年盈利分取股息的优先股股票,如果当年公司经营不善而不能分取股息,未分的股息不能于以累积,以后也不能补付。参加分配优先股股票是指其股票持有人不仅可按规定分取当年的定额股息,还有权与普通股股东一同参加利润分配的优先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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