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惠享呵护住院医疗保险产品介绍产品免责条款产品设计形态产品业务规则国寿惠投保年龄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险责任免赔额给付比例必需且合理的、本合同约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产品设计形态的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国寿惠投保年龄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险责任免赔额给付比例必需且合理的、本合同约定的住院医疗费用, 在扣除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的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国寿惠享呵护住院医疗保险投保年龄: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的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若投保人在被保险人六十一周岁至八十周岁期间投保本保险的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 非首次投保;2. 投保人需在上一个保险期间届满前提出重新投保申请。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 本合同所指续保,为不保证续保。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本公司申请投保本保险,并经本公司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国寿惠享呵护住院医疗保险投保年龄: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的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若投保人在被保险人六十一周岁至八十周岁期间投保本保险的,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 非首次投保;2. 投保人需在上一个保险期间届满前提出重新投保申请。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 本合同所指续保,为不保证续保。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本公司申请投保本保险并经本公司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本简介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国寿惠享呵护住院医疗保险利益条款》《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短期保险基本条款》约定为准。
产品设计形态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本合同生效三十日(按本合同约定续保的,不受三十日的限制)后因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 公立医院的普通部(不含特需部、国际部、VIP 部、外宾病房、干部病房) 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接受住院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实际发生并支付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本合同约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的部分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本公司按照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本合同约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是指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手术费、床位费、药品费、医生诊疗服务费、护理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开始接受住院治疗,至保险期间届满时当次住院仍未结束的,本公司继续承担给付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责任至该次住院出院之日止, 但最长不超过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三十日。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给付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以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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