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正文中荷荷心相伴定期寿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依投保人的申请,经本公司同意而订立。本合同的代码为TL。在本条款中,“我们”、“本公司”均指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我们保什么、保多久这部分讲的是我们提供的保障范围以及我们提供保障的期间。1.1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1.1.1等待期本合同生效(或本合同中止后最后复效)之日起90天(含当日)的时间为等待期。在等待期以内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无息全额退还本合同已交纳的保险费*。
因意外伤害导致的保险事故,不受等待期的限制。1.1.2身故、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或于等待期以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则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发生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若被保险人同时发生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1.2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分为30年期,保障至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当日24时两种。
保险期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我们不保什么这部分讲的是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况。2.1责任免除若被保险人的身故、全残由下列原因之一所致,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保险人主动服用、吸食、注射毒品';3、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10的机动车;4、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战争、军事行为、暴乱、武装叛乱或恐怖活动";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原子或生化武器。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投保人以外的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2.2其他免责条款除“2.1责任免除”外,本合同中还有一些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详见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如何支付保险费这部分讲的是投保人应当按时缴纳保险费,如果不及时缴费可能会导致合同效力中止。3.1保险费的缴付投保人应向我们缴付保险费。
约定分期缴付保险费的,首期后的分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上所载的缴付方法及日期向我们缴付。3.2宽限期首期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者,自保险费到期日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本合同仍然有效。对于被保险人在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承担保险责任。若超过宽限期仍未缴付保险费,除非本合同其它条款另有约定,否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当日24时起效力中止。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