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银保监局,保险业协会,各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风险保障需求不断提高,人身保险行业有序转型发展。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营销体制不断健全完善,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和保险行业发展规律和发展要求,现就进一步推动完善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提出以下意见。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满足广大群众高质量风险保障需求,突出问题导向,压实保险机构主体责任,加强佣金费用管控,优化激励分配机制;发挥行业协同作用,建立销售资质分级体系,完善保险公司销售从业人员(包括个人保险代理人、从事保险销售的员工以及其他用工关系人员,以下简称销售人员)诚信管理,夯实行业发展基础;强化监管规范与引导,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切实防范销售风险。
一是坚持稳妥推进。充分考虑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复杂性,统筹稳定与发展,科学合理把握改革的时机、力度和节奏,有序推动各项措施,维护保险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二是坚持市场导向。坚持市场化改革,围绕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完善个人营销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通过市场化手段提升服务能力。三是坚持创新驱动。坚持把创新作为改革第一动力,营造创新发展环境和空间,以制度创新为保障,以技术创新为支撑,实现机制、管理、模式创新。
四是坚持统筹协调。统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全行业要凝聚共识,齐心协力,充分发挥公司、行业、监管的合力,兼顾实现行业健康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保险代理人(以下简称个人代理人)保障提升等多项目标。(三)主要目标计划用三至五年的时间,推动个人营销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销售人员合规意识、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逐步提高,销售队伍结构更加合理,人身保险市场竞争更加健康有序,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压实保险机构主体责任。明确董事会在销售人员队伍管理目标、发展战略和重大规划制定中的最终决策责任,强化总公司管理层在销售人员队伍的机制构建、决策执行、风险防控中的主要管理责任,明确各级分支机构和管理人员对销售人员队伍的日常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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