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传家福终身寿险产品基础知识壹产品基础知识贰产品功能及优势叁客群、案例及营销话术肆营销支持工具壹产品基础知识产品形态传家福产品名称:国华传家福终身寿险投保年龄:出生28天—70周岁(含)保险责任:产品代码: 保险期间:3206 终身交费方式:趸交、期交(3年、5年、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身故或全残传家保10年、15年、 险金20年)犹豫期:从您首次收到本合同并书面签收之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您可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会扣除不超过人民币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保险费。
犹豫期后退保可能会有损失;等待期:180天保险人: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交费规则保险期间缴费方式趸交缴费期间趸交被保险人投保年龄出生28天—70周岁出生28天—65周岁出生28天—60周岁出生28天—55周岁3年交终身期交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保险责任之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累计已交保费和保单价值的较大值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身故或全残,我们按照以下方式给付保险金:保险事故发生日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累计已交保险费、保单价值取大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18周岁后首个保单周年日当日)上述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涉及的累计已交保险费、保单价值为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对应的金额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仅给付一次,给付后本合同终止。·
保险责任之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日,赔付分2种情况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身故或全残,我们按照以下方式给付保险金:保险事故发生日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前(含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累计已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保单价值取大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含18周岁后首个保单周年日当日)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后(不含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累计已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保单价值、所在保单年度的年度基本保险金额① 三者取大上述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涉及的累计已交保险费、保单价值及年度基本保险金额为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对应的金额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仅给付一次,给付后本合同终止。
其中,累计已交保费的具体比例如下:各保单年度的年度基本保额计算公式如下:年度基本保额=上一年年度基本保额*(1+3.2%),其中n为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经过的保单年度数。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到达年龄②18周岁至40周岁比例① 本合同第一个保单年度的年度基本保险金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自第二个保单年度起,每一保单年度的年度基本保险金额为上一保单年度对应的年度基本保险金额的103.2%。若本年度的基本保险金额按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而发生变更,则本合同各保单年度的年度基本保险金额以最后一次变更后的本合同的年度基本保险金额为基础,按本条款约定重新计算。160%140%120%41周岁至60周岁61周岁及以上② 到达年龄指被保险人原始投保年龄,加上当时保单年度数,再减去1后所得到的年龄。保险责任之身故或全残传家保险金最高可达累计已交保费的50%若被保险人于10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10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身故或全残,我们在给付上述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同时,将按累计已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给付身故或全残传家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其中,具体比例如下: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到达年龄100周岁比例10%20%30%40%50%101周岁102周岁103周岁104周岁及以后到达年龄指被保险人原始投保年龄,加上当时保单年度数,再减去1后所得到的年龄。等待期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日起180日内(含180日当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这180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无等待期。
责任免除仅三条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①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②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③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发生上述第①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保单价值。其他权利人按照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继承人的顺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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