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处的保险业务活动应当作广义上的理解,包括保险合同谈判、业务介绍会、保险广告、业务洽谈会、网上销售、电话销售、银行销售、短信促销等活动中,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诱导投保人不履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继续投保并不等同于保证续保。对于非保证续保的产品,保险公司可能会出现停售、调整费率或推出替代的新产品等情况,届时保险消费者将会面临不能续保的风险。揭秘!常见销售“陷阱”“如实告知健康状况将面临增加保费、拒绝承保,所以大可不填真实情况。”误导投保人“带病投保”消费者在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按照规定条件有权解除合同。
退旧保新、保单升级常见销售“陷阱”“现在公司有个回馈老客户的活动,给你的保单全面升级,新保单收益和保障更高。”一方面,在保险合同未到期情况下的中途退保,保险公司是按客户保单“现金价值”退还保费,有可能出现保单“现金价值”低于“本金”的情况;另一方面,中途退保将导致保单失效,客户失去原有保险保障,万一出现保单规定风险,保险公司也无法提供相应赔付。揭秘!论文就是用来进行科学研究和描述科研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它是描述科研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案例概述,个险销售人员阻碍客户如实告知被保人健康状况投保鑫享事成附加康悦人生及住院D后,客户以保险公司销售误导诉至监管,要求全额退保。
保单号:P000000049722448,2017年8月8日承保鑫享事成年金保险附加金管家C、百万医疗及住院D,10年缴,保终身,因销售误导投诉要求全额退保,已缴费3次合计金额=21075+21094*2=63263元。经核实,此单属于离职单,新契约回访无异议,签字为客户本人亲笔签字,无异议。经沟通得知:1、在交续期保费时客户与销售人员多次面见询问被保人健康状况是否会影响后期理赔,保单时候依然正常保障。业务人员依旧做肯定答复,可以赔付,没必要告知孩子的病史。几次谈话内容被客户录音而不自知。2、销售过程中存在返佣情况。3、实际销售人员并非保单记载的业务员。事后与客户多次沟通未达成一致意见,客户欲交至监管。1.本单是挂单属于违规行为。
实际销售是公司内勤,不具备销售资格。沟通中了解到客户与去家中介绍保险的工作人员(内勤)是认识的。2.本单存在返佣及奖品的情况,给付客户保险合同以外的利益,属违规行为,前期与客户沟通中客户多次表述此问题,知晓返佣情况。3.本单存在阻碍客户如实告知情况,属于欺瞒保险消费者行为,客户手中有多次面谈的录音。最终,按照责任划分由销售人员承担客户10000元退保损失,将业务人员计入品质考核黑名单。应当参加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衔接培训及其它专门培训。积极开拓市场,不断积累准客户。拜访前应当通过电话等方式征得准客户同意,并约定时间和地点,以免打扰其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预估客户的疑问,并站在客户的角度有针对性的做好解答、说明的准备。准备和使用公司统一印制发放的介绍公司和保险产品的宣传资料。
销售准备环节备注:应当参加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衔接培训及其它专门培训。积极开拓市场,不断积累准客户收集客户基本信息:姓名、年龄、职业、家庭情况等鉴别准客户是否具备有保险需求。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